html模版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證券代碼: 603040 證券簡稱: 新坐標 公告編號: 2017-027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 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7月7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會議通知及相關議案資料已於2017年6月30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本次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嚴震強先生主持,與會監事審議並以投票表決方式進行表決。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監事審議通過瞭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對《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核查後,認為:

??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容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情況:同意票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審議通過《關於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及公司的實際情況,能夠確保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將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良好、均衡的價值分配體系。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情況:同意票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3、審議通過《關於核查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經對擬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初步審核後,監事會認為激勵對象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條件,其作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法、有效。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 3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7年 7 月 10 日

??

??證券代碼: 603040 證券簡稱: 新坐標 公告編號: 2017-026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坐標”)於2017年7月7日以現場結合通訊表決方式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會議通知及相關議案資料已於2017年6月30日以專人送達、傳真及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本次會議應參會董事7名,實際參會董事7名,會議由董事長徐納先生主持,公司全體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審議並通過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

??《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編號:2017-028)具體內容詳見同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編號:2017-028)同時刊登在同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瞭獨立意見。

??激勵對象徐芳女士系公司董事徐納先生之胞妹,激勵對象姚國興先生系徐芳女士之配偶,因此公司董事徐納先生與公司董事胡欣女士(徐納之妻)對本議案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 5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經出席股東大會 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審議通過《關於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激勵對象徐芳女士系公司董事徐納先生之胞妹,激勵對象姚國興先生系徐芳女士之配偶,因此公司董事徐納先生與公司董事胡欣女士(徐納之妻)對本議案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 5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經出席股東大會 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

??激勵對象徐芳女士系公司董事徐納先生之胞妹,激勵對象姚國興先生系徐芳女士之配偶,因此公司董事徐納先生與公司董事胡欣女士(徐納之妻)對本議案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 5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經出席股東大會 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4、審議通過《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事宜,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授權董事會確定激勵對象參與本次激勵計劃的資格和條件,確定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

??(2)授權董事會在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或縮股、配股等事宜時,按照激勵計劃規定的方法對限制性股票數量及所涉及的標的股票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

??(3)授權董事會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並辦理授予權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向證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請、向登記結算公司申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業務、修改《公司章程》、辦理公司註冊資本的變更登記等;

??(4)授權董事會對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條件進行審查確認,並同意董事會將該項權利授予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行使;

??(5)授權董事會決定激勵對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權董事會辦理激勵對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向證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請、向登記結算公司申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業務、修改《公司章程》、辦理公司註冊資本的變更登記等;

??(7)授權董事會辦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權董事會辦理激勵計劃的變更與終止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取消激勵對象的解除限售資格,對激勵對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辦理已死亡的激勵對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補償和繼承事宜,終止激勵計劃等;

??(9)授權董事會對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進行管理;

??(10)授權董事會簽署、執行、修改、終止任何與本次激勵計劃有關的協議和其他相關協議;

??(11)授權董事會就本次激勵計劃向有關機構辦理審批、登記、備案、核準同意等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辦理《公司章程》變更的備案等;簽署、執行、修改、完成向有關機構、組織、個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其他與本次激勵計劃有關的必須、恰當或合適的所有行為及事宜;

??(12)授權董事會實施激勵計劃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關文件明確規定需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利除外。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經出席股東大會 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審議通過《關於制定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 7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6、審議通過《關於制定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 7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7、審議通過《關於制定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 7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8、審議通過《關於投資設立境外全資子公司的議案》

??公司為開拓海外市場業務,擬在捷克的摩拉維亞-西裡西亞地區投資設立境外全資子公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披露的《新坐標關於投資設立境外全資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30)。

??表決結果:同意 7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9、審議通過《關於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董事會決定於2017年7月25日在杭州市餘杭區倉前工業園龍潭路18號公司會議室召開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刊登的《新坐標關於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17-031)。

??表決結果:同意 7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三、上網公告附件

??1、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2、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3、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

??4、獨立董事關於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5、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關於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法律意見書;

??6、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制度;

??7、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

??8、公司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 7 月 10 日

??

??證券代碼:603040 證券簡稱:新坐標 公告編號:2017-028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權激勵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增發的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股權激勵的權益總數及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本激勵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總計137.50萬股,占本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6,000.00萬股的2.2917%。其中首次授予110.00萬股,占本激勵計劃擬授予股票總數的80.0000%,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8333%;預留權益27.50萬股,占本激勵計劃擬授予股票總數的20.0000%,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的0.4583%。

??一、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Hangzhou XZB Tech Co.,Ltd

??註冊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倉前街道龍潭路18號1-5幢

??法定代表人:徐納

??註冊資本:陸仟萬元整

??經營范圍:生產:汽車發動機用氣門鎖夾、氣門彈簧盤、模具、氣門挺柱、星型輪、星型定位板、精密冷鍛件;技術開發、銷售:內燃機氣門鎖夾、氣門彈簧盤、模具、機械零部件、汽車配件、普通機械、電器機械及器材、金屬材料、精密冷鍛件;貨物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上市日期:2017年2月9日

??公司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3名;公司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其中職工代表監事1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共有6人。

??最近三年主要業績情況: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

??二、股權激勵計劃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公司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員工的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經營管理層利益結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關註公司的長遠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

??公司不存在同時實施其他股權激勵計劃以及其他長期激勵機制的情況。

??三、股權激勵方式及標的股票來源

??本激勵計劃的股權激勵方式為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增發的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四、擬授出的權益數量

??本激勵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總計137.50萬股,占本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6,000.00萬股的2.2917%。其中首次授予110.00萬股,占本激勵計劃擬授予股票總數的80.0000%,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8333%;預留權益27.50萬股,占本激勵計劃擬授予股票總數的20.0000%,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的0.4583%。

??五、激勵對象的范圍及各自所獲授的權益數量

??(一)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

??1、激勵對象確定的法律依據

??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確定。

??2、激勵對象確定的職務依據

??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包括公司實施本激勵計劃時在公司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核心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董事會認為應當激勵的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勵對象的范圍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勵對象共計71人,包括: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業務骨幹(核心技術人員及核心業務人員)。

??以上激勵對象中,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高級管理人員必須經董事會聘任,所有激勵對象必須在本激勵計劃的考核期內於公司任職並已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

??預留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參照首次授予的依據確定,公司應當在本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12個月內明確預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對象。

??(三)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況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勵對象間的分配情況如下表所示:

??■

??註:

??1、本激勵計劃中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未超過本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之前公司股本總額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未超過本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之前公司股本總額的10%。

??2、本次激勵對象名單將公告於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定的網站。

??3、激勵對象不存在同時參加兩傢或兩傢以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激勵對象中沒有獨立董事、監事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勵對象如發生不符合《管理辦法》及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情況時,公司將按本計劃的規定回購並註銷激勵對象相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以上表格中的相關比例數值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四位。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及其確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價格

??本激勵計劃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每股34.83元

??(二)首次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

??本激勵計劃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不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不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本激勵計劃公告前1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69.66元/股的50%,即34.83元/股;

??2、本激勵計劃公告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64.63元/股的50%,即32.32元/股 。

??(三)預留權益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

??預留權益在每次授予前,須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並披露授予情況的摘要。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不低於股票票面金額,且不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預留權益授予董事會決議公佈前1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

??2、預留權益授予董事會決議公佈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

??七、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予日、鎖定期、解除限售期、禁售期

??(一)有效期

??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個月。

??(二)授予日

??首次授予日在本激勵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由公司董事會確定。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激勵計劃之日起60日內,公司將按相關規定召開董事會對激勵對象進行授予,並完成登記、公告等相關程序。根據《管理辦法》規定公司不得授出權益的期間不計算在60日內。如公司未能在60日內完成上述工作的,將披露未完成的原因並終止實施本激勵計劃。

??授予日必須為交易日,且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期間有限制的,上市公司不得在相關限制期間內向激勵對象授出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也不得行使權益。

??(三)鎖定期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個月內為鎖定期。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前,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包含因該等股票取得的股票股利)予以鎖定,該等股票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

??公司進行現金分紅時,激勵對象就其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應取得的現金分紅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後由公司代為收取,待該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時返還激勵對象;若該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勵計劃的規定回購該部分限制性股票時應扣除代為收取的該部分現金分紅,並做相應會計處理。激勵對象因獲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時鎖定,不得在二級市場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等股票股利的解除限售期與限制性股票相同。

??(四)解除限售期

??在授予日後12個月為標的股票鎖定期,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持有的標的股票將被鎖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在解除限售期,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註銷。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

??預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

??(五)禁售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限售規定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其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任期屆滿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規定,且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所得收益 。

??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其減持股份的披露要求遵從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發生瞭變化,則這部分激勵對象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應當在轉讓時符合修改後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條件、解除限售條件

??(一)授予條件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公司則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授予條件未達成,則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上市後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限售條件

??解除限售期內,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激勵對象已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才能解除限售。

??1、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上市後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註銷。對該等情形負有個人責任的,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

??2、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激勵對象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根據本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註銷,回購價格不得高於授予價格。

??3、公司層面解除限售業績條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

??註:“凈利潤”指標是以激勵成本攤銷前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作為計算依據,下同。

??預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

??由本次股權激勵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若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內未達公司業績條件目標時,則該部分標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購註銷;若第二個解除限售期內未達公司業績條件目標時,則該部分標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購註銷;若第三個解除限售期內未達公司業績條件目標時,則該部分標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購註銷。

??4、個人績效考核要求

??在滿足公司層面解除限售業績條件的前提下,公司對激勵對象的年度績效考核成績將作為本激勵計劃的解除限售依據。根據本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激勵對象隻有在上一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合格時,才能全額將當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若激勵對象上一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不合格,則取消其當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權利,其當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統一回購註銷。

??九、本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一)授予數量的調整方法

??在本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記期間,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或縮股、配股等情形的,應對限制性股票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

??■

??(三)公司在發生增發新股的情況下,限制性股票的數量和授予價格不做調整

??(四)調整程序

??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當出現前述情況時由董事會決定調整授予價格、授予數量。律師事務所應當就上述調整是否符合《管理辦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勵計劃的規定向董事會出具專業意見。

??十、公司授予權益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一)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

??1、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擬定本激勵計劃,並提交董事會審議。

??2、公司董事會依法審議通過本激勵計劃,作為激勵對象的董事或與其存在關聯關系的董事回避表決。董事會在審議通過本激勵計劃並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後,將本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負責實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購工作。

??3、獨立董事及監事會就本激勵計劃是否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存在明顯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意見。

??4、公司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本激勵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對相關事項發表專業意見。

??5、獨立董事或監事會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建議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對本激勵計劃的可行性,是否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損害公司利益及對股東利益的影響發表專業意見。

??6、本激勵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公司將在召開股東大會前,通過公司內網或者其他途徑,在公司內部公示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公示期不少於10天。

??7、監事會對激勵名單進行審核,充分聽取公示意見。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審議激勵計劃前5日披露監事會對激勵名單審核及公示情況的說明。

??8、公司對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勵計劃公告前6個月內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情況進行自查,說明是否存在內幕交易行為。知悉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不屬於內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泄露內幕信息導致內幕交易發生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

??9、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議案向所有股東征集委托投票權。

??10、股東大會應當對《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的股權激勵計劃內容進行表決,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單獨統計並披露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的投票情況。作為激勵對象的股東或者與激勵對象存在關聯關系的股東,應當回避表決。

??11、本激勵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且達到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時,公司在規定時間內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並完成公告。經股東大會授權後,董事會負責實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購。(一)披露股權激勵計劃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擬定,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已建立完善的議事規則。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行權程序

??1、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激勵計劃後,公司與激勵對象簽署股權激勵相關協議,以此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辦理具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

??2、公司監事會應當對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並發表意見。

??3、公司在向激勵對象授出權益前,董事會應當就本激勵計劃設定的激勵對象獲授權益的條件是否成就進行審議並公告。獨立董事及監事會應當同時發表明確意見並公告。律師事務所應當對激勵對象獲授權益的條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見並公告。

??4、激勵對象在行使權益前,董事會應當就本激勵計劃設定的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條件是否成就進行審議並公告。獨立董事及監事會應當同時發表明確意見並公告。律師事務所應當對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條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見並公告。

??5、公司向激勵對象授出權益與本激勵計劃的安排存在差異時,獨立董事、監事會(當激勵對象發生變化時)、律師事務所、獨立財務顧問(如有)應當同時發表明確意見。

??6、本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司應當在60日內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並完成公告、登記;有獲授權益條件的,應該在條件成就後60日內授出權益並完成公告、登記。公司董事會應當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後應及時披露相關實施情況的公告。若公司未能在60日內完成上述工作,應當及時披露未完成的原因,並宣告本激勵計劃終止實施,根據《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權益的期間不計算在60日內。

??7、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通過終止實施本激勵計劃決議,自決議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再次審議股權激勵計劃。

??8、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前,激勵對象行使權益前,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9、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後,涉及註冊資本變更的,由公司向工商登記部門辦理公司變更事項的登記手續。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程序

??1、在解除限售日前,公司應確認激勵對象是否滿足解除限售條件,對於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由公司統一辦理解除限售事宜,對於未滿足條件的激勵對象,由公司按照本激勵計劃的規定辦理回購註銷事宜。

??2、激勵對象可對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轉讓,但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的轉讓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3、公司解除限售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前,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十一、公司與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一)公司的權利與義務

??1、公司具有對本激勵計劃的解釋和執行權,並按本激勵計劃規定對激勵對象進行績效考核,若激勵對象未達到本激勵計劃所確定的解除限售條件,公司將按本激勵計劃的規定回購並註銷激勵對象相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有權要求激勵對象按其所聘崗位的要求為公司工作。根據考核結果,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公司將回購並註銷激勵對象不符合本激勵計劃解除限售要求的限制性股票。

??3、公司不得為激勵對象依本激勵計劃獲取有關限制性股票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4、公司根據國傢稅法規定,代扣代繳激勵對象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5、公司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本激勵計劃申報、信息披露等義務。

??6、公司應當根據本激勵計劃、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等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按規定進行股票解除限售。但若因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勵對象未能按自身意願解除限售並給激勵對象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責任。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權利義務。

??(二)激勵對象的權利與義務

??1、激勵對象應當按公司所聘崗位的要求,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為公 司的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2、激勵對象應當按照本激勵計劃規定鎖定其獲授的限制性股票。

??3、激勵對象的資金來源為激勵對象自籌資金。

??4、激勵對象所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登記過戶後便享有其股票應有的權利。在鎖定期內,激勵對象並不享有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以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該等股票通過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等任何方式支配該等限制性股票以獲取利益的權利。

??5、公司進行現金分紅時,激勵對象就其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應取得的現金分紅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後由公司代為收取,待該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時返還激勵對象;若該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勵計劃的規定回購該部分限制性股票時應扣除代為收取的該部分現金分紅,並做相應會計處理。激勵對象因獲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時鎖定,不得在二級市場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等股票股利的解除限售期與限制性股票相同。

??6、在本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記期間,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或縮股、配股、派息等情形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將做相應的調整。

??7、在本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記期間,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或縮股、配股等情形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數量將做相應的調整。

??8、激勵對象因本激勵計劃獲得的收益,應按國傢稅收法規交納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權利義務。

??(三)公司與激勵對象之間爭議的解決

??公司與激勵對象發生爭議,按照本激勵計劃的規定解決;規定不明的,雙方應按照國傢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股權激勵計劃變更與終止

??(一)本激勵計劃的變更程序

??1、公司在股東大會審議本激勵計劃之前擬變更本激勵計劃的,需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公告,同時披露變更原因、變更內容及獨立董事、監事會、律師事務所意見。

??2、公司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激勵計劃之後變更本激勵計劃的,應當及時公告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且不得包括下列情形:

??(1)導致加速行權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

??(2)降低行權價格或授予價格的情形。

??獨立董事、監事會應當就變更後的方案是否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獨立意見。律師事務所應當就變更後的方案是否符合本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專業意見。

??(二)本激勵計劃的終止程序

??1、公司在股東大會審議本激勵計劃之前擬終止實施本激勵計劃的,需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2、公司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激勵計劃之後終止實施本激勵計劃的,應當由股東大會審議決定。

??3、律師事務所應當就公司終止實施激勵是否符合本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存在明顯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專業意見。

??十三、會計處理方法與業績影響測算

??按照財政部於2006年2月15日發佈瞭《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規定,公司將在鎖定期的每個資產負收購餐飲設備債表日,根據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數變動、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後續信息,修正預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並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一)會計處理方法

??1、授予日

??根據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股份的情況確認股本和資本公積。

??2、限售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

??根據會計準則規定,在限售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將取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計入成本費用,同時確認所有者權益或負債。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達到解除限售條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廢,按照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處理。

??4、定價模型選擇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及《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相關規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為定價模型,扣除限制性因素帶來的成本後作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公司於董事會當日運用該模型以2017年7月6日為計算的基準日,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進行瞭預測算(授予時進行正式測算),測算得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為13.12元。

??(二)預計限制性股票實施對各期經營業績的影響

??公司按照相關估值工具確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並最終確認本計劃的股份支付費用,該等費用將在本計劃的實施過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進行分期確認。由本激勵計劃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要求,假設授予日為2017年9月,授予日收盤價為71元/股,預計本激勵計劃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響如下表所示:

??■

??說明:

??上述成本預測和攤銷出於會計謹慎性原則的考慮,未考慮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來未解鎖的情況;

??上述結果並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瞭與實際授予日、授予價格和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數量有關;

??上述對公司經營成果的影響最終結果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預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計算、會計處理和成本分攤將按照上述方法進行處理。

??本激勵計劃的激勵成本將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況估計,在不考慮本激勵計劃對公司業績的刺激作用情況下,本激勵計劃費用的攤銷對有效期內各年凈利潤有所影響,從而對業績考核指標中的凈利潤增長率造成影響,但影響程度不大。考慮本激勵計劃對公司發展產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發管理團隊的積極性,提高經營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激勵計劃帶來的公司業績提升將遠高於因其帶來的費用增加。

??十四、上網公告附件

??《新坐標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 7 月 10 日

??

??證券代碼:603040 證券簡稱:新坐標 公告編號:2017-031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17年7月25日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17年7月25日14點30分

??召開地點:杭州市餘杭區倉前工業園龍潭路18號公司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17年7月25日

??至2017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因此,公司獨立董事作為征集人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對上述所審議事項的投票權。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

??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以上議案已經公司2017年7月7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及第三屆中古餐飲設備買賣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決議公告與監事會決議公告已於 2017 年7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及相關指定媒體上披露。

??2、特別決議議案:第1、2、3、4項議案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第1、2、3、4項議案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第1、2、3項議案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本次股權激勵的激勵對象及存在關聯關系的股東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不適用

??三、股東大會投票註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如果其擁有多個股東賬戶,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東賬戶參加網絡投票。投票後,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或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三)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並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1、參會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登記或報到時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東: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持有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股東股票賬戶卡、本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有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股東股票賬戶卡、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一)。

??(2)個人股東: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持有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身份的有效證件、股票賬戶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還應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股東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一)。

??(3)融資融券投資者出席會議的,應持有融資融券相關證券公司的營業執照、證券賬戶證明及其向投資者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投資者為個人的,還應持有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投資者為法人單位的,還應持有本單位營業執照、參會人員身份證、單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一)。

??2、參會登記時間:2017 年 7 月2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3、登記地點:公司證券投資部(浙江杭州餘杭區倉前工業園龍潭路18號)

??4、股東可采用傳真或信函的方式進行登記(需提供有關證件復印件),傳真或信函以登記時間內公司收到為準,並請在傳真或信函上註明聯系電話。

??六、其他事項

??1、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會期預計半天,出席會議者交通及食宿費用自理。

??2、聯系人:鄭曉玲、劉曉帆

??電話:0571-88731760

??傳真:0571-88613690

??郵箱:stock@xzbco.com

??3、聯系地址:浙江杭州餘杭區倉前工業園龍潭路18號公司證券投資部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7月10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5日召開的貴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並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

??委托人簽名(蓋章):????????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年月日

??備註: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並打“√”,對於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願進行表決。

??

??證券代碼:603040 證券簡稱:新坐標 公告編號:2017-029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獨立董事公開征集投票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征集投票權的起止時間: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4日期間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征集人對所有表決事項的表決意見:同意

??●征集人俞小莉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頒佈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獨立董事俞小莉女士受獨立董事陳軍先生、餘俊仙女士的委托作為征集人,就公司擬於2017年7月25日召開的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股權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況、對表決事項的表決意見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況

??俞小莉女士,1963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博士學歷,內燃機專業,教授、博士生導師。1985年8月至今,在浙江大學任教,期間1995年7月至1996年1月,任日本北海道大學高級訪問學者;1996年4月至1997年3月,任香港理工大學高級訪問學者;2008年1月至2011年,任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工程學院院長。現任浙江大學教授,浙江博眾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金華博眾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紹興泰格機電技術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亞太機電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鋒龍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獨立董事,浙江聖通貿易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星月動力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監事,浙江省內燃機學會理事長,浙江省汽車工程學會理事長,浙江省農機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內燃機學會常務理事。

??征集人俞小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征集人目前未因證券違法行為受到處罰,未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征集人與其主要直系親屬未就公司本次股權激勵有關事項達成任何協議或安排;其作為本公司獨立董事,與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及其關聯人之間以及與本次征集事項之間不存在任何利害關系。

??(二)征集人對表決事項的表決意見及理由

??征集人俞小莉女士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出席瞭公司於2017年7月7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並對《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的議案》、《關於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均投瞭同意票。

??征集人俞小莉女士認為: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瞭股權激勵計劃,該計劃可以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制,促進公司員工利益與公司長遠利益的趨同,建立和完善公司、股東和核心骨幹員工之間的利益共享與約束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強股東對公司的信心。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有利於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意公司實施本次股權激勵計劃。

??二、本次股東大會的基本情況

??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現場會議將於2017年7月25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倉前工業園龍潭路18號公司會議室召開。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如下議案:

??■

??征集人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股權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的投票權,即對上述1-4項議案征集投票權。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的具體情況,詳見公司於2017年7月10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17-031)。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據我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定,制定瞭本次征集投票權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征集對象

??截止2017年7月20日下午交易結束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二)征集時間

??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4日期間(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權為征集人無償自願征集,通過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佈公告進行投票權征集行動。

??(四)征集程序和步驟

??1、征集對象決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應按本報告附件確定的格式和內容逐項填寫征集投票權授權委托書。

??2、簽署授權委托書並按要求提供以下相關文件:

??(1)委托投票股東為法人股東的,其應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股東賬戶卡復印件;法人股東按本條規定提供的所有文件應加蓋股東單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東為個人股東的,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股票賬戶卡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為股東授權他人簽署的,該授權委托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並將公證書連同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並提交;由股東本人或股東單位法人代表簽署的授權委托書不需要公證。

??3、委托投票股東按上述要求備妥相關文件後,應在征集時間內將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采取專人送達、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方式並按本報告書指定地址送達;采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方式的,到達地郵局加蓋郵戳日為送達日。

??委托投票股東送達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倉前工業園龍潭路18號

??聯系人:新坐標證券投資部

??電話:0571-88731760

??傳真:0571-88613690

??郵編:311121

??請將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註明委托投票股東的聯系電話和聯系人,並在顯著位置標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投票權授權委托書”字樣。

??(五)委托投票股東提交文件送達後,經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見證律師審核,全部滿足下述條件的授權委托將被確認為有效:

??1、已按本報告書征集程序要求將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送達指定地點;

??2、在征集時間內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

??3、股東已按本報告書附件規定格式填寫並簽署授權委托書,且授權內容明確,提交相關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與股東名冊記載內容相符。

??(六)股東將其對征集事項投票權重復授權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權內容不相同的,股東最後一次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有效,無法判斷簽署時間的,以最後收到的授權委托書為有效,無法判斷收到時間先後順序的,由征集人以詢問方式要求授權委托人進行確認,通過該種方式仍無法確認授權內容的,該項授權委托無效。

??(七)股東將征集事項投票權授權委托征集人後,股東可以親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但對征集事項無投票權。

??(八)經確認有效的授權委托出現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辦法處理:

??1、股東將征集事項投票權授權委托給征集人後,在現場會議登記時間截止之前以書面方式明示撤銷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則征集人將認定其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自動失效;

??2、股東將征集事項投票權授權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並出席會議,且在現場會議登記時間截止之前以書面方式明示撤銷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的,則征集人將認定其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自動失效;若在現場會議登記時間截止之前未以書面方式明示撤銷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的,則對征集人的委托為唯一有效的授權委托;

??3、股東應在提交的授權委托書中明確其對征集事項的投票指示,並在同意、反對、棄權中選其一項,選擇一項以上或未選擇的,則征集人將認定其授權委托無效。

??征集人:俞小莉

??2017年7月10日

??附件:台中二手餐飲設備估價

??征集投票權授權委托書

??本人/本公司作為委托人確認,在簽署本授權委托書前已認真閱讀瞭征集人為本次征集投票權制作並公告的《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獨立董事公開征集投票權的公告》、《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對本次征集投票權等相關情況已充分瞭解。

??在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本人/本公司有權隨時按公告中確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權委托書項下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或對本授權委托書內容進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為授權委托人,茲授權委托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俞小莉女士作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並按本授權委托書指示對以下會議審議事項行使投票權。本人/本公司對本次征集投票權事項的投票意見:

??■

??(委托人應當就每一議案表示授權意見,具體授權以對應格內“√”為準,三者必選一項,多選或未作選擇的,則視為無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稱(簽名或蓋章):

??委托股東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股東持股數:

??委托股東證券賬戶號:

??本項授權的有效期限:自簽署日至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結束。

??委托人簽名(蓋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

??證券代碼:603040 證券簡稱:新坐標 公告編號:2017-032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籌劃股權激勵事項,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7日起停牌,具體內容詳見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籌劃股權激勵事項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7-025)。

??公司於2017年7月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等股權激勵相關議案。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將於 2017年7月10日起復牌。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7月10日

??

??證券代碼:603040 證券簡稱:新坐標 公告編號:2017-030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投資設立境外全資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投資標的名稱:新坐標(歐洲)有限公司(暫定名稱,具體以註冊核準內容為準)

??●投資金額:1000萬歐元

??●特別風險提示:在捷克設立全資子公司須經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本次對外投資存在不能獲批的風險。此外,因政策、法律、商業環境與國內存在較大差異,存在公司設立與運營風險。

??一、對外投資概述

??(一)對外投資的基本情況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海外經營發展的需要,擬在捷克的摩拉維亞-西裡西亞地區設立全資子公司,總投資金額1000萬歐元,資金由公司自籌,主要用於投資建設汽車零部件及其他機械零部件歐洲基地項目。新設全資子公司註冊資本為320萬歐元,由公司100%全額出資設立。

??(二)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於2017年7月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投資設立境外全資子公司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對外投資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公司本次對外投資事項在董事會的權限內,亦不構成關聯交易和重大資產重組,無需經過股東大會審議,但須經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後方可實施。本次對外投資獲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由董事長、總經理徐納先生全權代表本公司簽署、執行與本投資項目相關的法律性文件,並辦理或在公司董事會授權范圍內轉授權其他人員辦理相關事宜。

??二、投資設立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新坐標(歐洲)有限公司(暫定名稱,具體以註冊核準內容為準)

??2、註冊地址:摩拉維亞-西裡西亞地區

??3、註冊資本:320萬歐元

??4、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5、經營范圍:研發、生產、銷售汽車零部件及其他機械零部件,具體經營范圍以主管部門登記為準

??6、投資總額:1000萬歐元

??7、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8、法定代表人:徐納

??以上信息,以當地主管機關最終核準結果為準。

??三、投資建設項目具體情況

??(一)項目建設背景

??摩拉維亞-西裡西亞地區位於捷克東北部,是捷克人口最多的州,毗鄰德國、奧地利、斯洛伐克和波蘭,交通便利,是中歐主要工業區之一,目前有百餘傢來自德國、荷蘭、美國、法國、奧地利、意大利、瑞典、瑞士、西班牙、韓國、日本和中國的大型國際知名企業在該地區投資設廠。為進一步開拓國際業務,快速響應客戶的服務需求,增強公司的綜合競爭能力,公司擬在捷克摩拉維亞-西裡西亞地區投資建設汽車零部件及其他機械零部件歐洲基地。

??(二)項目建設內容

??公司擬在捷克摩拉維亞-西裡西亞地區設立新坐標(歐洲)有限公司(暫定名稱,具體以註冊核準內容為準),並擬由該公司投資1000萬歐元建設汽車零部件及其他機械零部件歐洲基地,配備先進的現代化生產設備及精良團隊,最終形成年產100萬臺套液壓挺柱、滾輪搖臂和年產250萬臺套高壓泵挺柱的生產規模及相應的研發和服務實力。

??四、授權事項

??為確保本次對外投資事項能夠順利、高效地實施,現提請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徐納先生全權代表本公司簽署、執行與本投資項目相關的法律性文件,並辦理或在公司董事會授權范圍內轉授權其他人員辦理相關事宜。

??五、對外投資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外投資是落實公司的戰略規劃的舉措之一,有利於開拓海外市場,進一步提高綜合競爭能力,為股東創造更大的價值,促進公司長期持續發展。

??六、對外投資的風險分析

??(一)在捷克設立全資子公司須經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本次對外投資存在不能獲批的風險。

??(二)捷克的政策、法律、商業環境與國內存在較大差異,公司初次在境外設立全資子公司,需要盡快適應捷克的商業與文化環境,公司的設立與運營存在一定的風險。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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